罰惡之時?
約伯記42:7-17;路加福音4:16-29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文以「罰惡之時?」為題,想要從《約伯記》省思「賞善罰惡」的相關議題。論及「賞善罰惡」的觀念,不是只有出現在聖經裡,可以說,世界上大多數的群體,在其文化中應該都普遍接受如此的觀念。而對於社會或族群來說,如果好人能得到善報,總是比較容易鼓勵更多的人做好事;反之,若是壞人受到的處罰愈是嚴厲,則往往愈是能夠提醒人們不可作惡,因此,就比較可以避免好人受到傷害。由此看來,「賞善罰惡」應該是符合絕大多數人的期待,甚至,即便是對惡人來說,可能也會接受如此的觀念,畢竟,惡人可能也會期待自己不被更惡的人欺壓。
顯然地,賞善罰惡應該是多數人所接受的觀念,也就是多數社會或族群所期待的結果;不過,可惜的是,從現實生活中看來,如此的結果不一定會實際發生。對此,光是從小說、戲劇或電影常以「賞善罰惡」為題材,大概就可以猜測,那些題材之所以吸引眾多讀者或觀眾,可能是因為那樣的「理想」脫離了「現實」,因此,面對現實中「正義無法伸張,壞人未受制裁」的無奈,讀者或觀眾們就會想要從小說或電影裡得到暫時的慰藉。難怪,諸如「包青天」或「天眼」的連續劇情節,總是會讓許多人不自覺地受到吸引,甚至在每一集的預告中,引頸期盼案情水落石出後的嚴厲制裁。
作為小說的作者或戲劇的編導,或許就是為了滿足讀者或觀眾的胃口,因此,每當讀者或觀眾因為壞人遲遲未受到制裁而怒不可遏時,案情就會適時柳暗花明地出現轉折,如此,就讓遲遲等不到「罰惡之時」的憤怒,可以得到宣洩釋放,而與此同時,讀者或觀眾平日在家務事、職場或學業上的壓力,也就可以順便被拋到腦後,暫時從「惡有惡報」的情節中得到快樂。當然,正如某位電視節目主持人所說:「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節目又到了尾聲……」,其實,那樣的說法,似乎就意味著「該回到現實了!」畢竟,當讀者或觀眾回到現實生活以後,往往就又察覺「罰惡之時,遲遲未到?」
罰惡之時,遲遲未到?
「罰惡之時,遲遲未到」可能是現實生活中難以避免的事實,而面對如此的事實,試問,現代基督徒是如何理解?……基督徒是信靠上帝的人,而對於信靠上帝的人而言,所謂「賞善罰惡」的觀念,理應以「上帝的義」為標準,因此,信靠上帝的人通常就是以上帝的典章律例作為判斷,並且依此而對行善者獎賞或對行惡者處罰。而誠如上文所言,如此的觀念不僅是符合信靠上帝者的觀念,其實也是被多數社會或族群所接受;不過,從《約伯記》的記載看來,作者似乎有意對「賞善罰惡」提出質疑,因為,從約伯的受苦事件中可以發現賞善罰惡論的「例外」。
從《約伯記》看來,約伯的三位朋友與以利戶,他們四人顯然都是以賞善罰惡的觀念看待約伯的受苦,因此,他們不斷地企圖要定罪約伯,卻不知約伯其實是上帝眼中的義人。換句話說,約伯的受苦,雖然是與賞善罰惡無關;可是,對於約伯受苦的處境,旁人可能會因為賞善罰惡的觀念,於是乎,就判斷約伯是因為犯罪而受罰。如此看來,《約伯記》中提出一個對「賞善罰惡」的省思,讓讀者們明白「受苦不等於受罰,受苦的處境也不必然是犯罪行惡的結果」,因此,受苦者身邊的人,要避免以賞善罰惡論「定罪他人」,甚至,受苦者本身也切勿「自我定罪」而自暴自棄。
可能,因為《約伯記》作者所提出的省思,於是,有些聖經讀者認為:《約伯記》在結局之處回歸「賞善」或「善有善報」的傳統,似乎有點多餘,並且,也有人因此合理地猜測:約伯最後得到善報,乃是後人所添加的結局。而對於如此的合理猜測,姑且不討論其中的正確性,單單是將那可能添加結局的「後人」視為「讀者」的角色,其實,已經可以提出一個多數人都會接受的論點,那就是「約伯最後得到加倍的福份,必然是多數讀者所期待的結果」。而論及如此的結果,其實,也相當符合華人所言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後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換句話說,對於《約伯記》的結局(約伯記42:7-17),姑且不論是否由後來的讀者添加,顯然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說法,應該可以讓「賞善罰惡」的觀念更具合理性。事實上,若是從歷史洪流中觀察,無論壓迫百姓的惡王,或是逞兇鬥狠的盜匪,行惡的結果終究引發弱者們的團結反抗。對此,以所羅門王當年對耶羅波安的壓迫為例,當所羅門之子繼續欺壓百姓,很快地就引起「南北國分裂」,而分裂走向滅國的結局,其實,就可以作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佐證。看來,如果將歷史事件的時間拉長來看,則「時候未到」確實是可以合理解釋「賞善罰惡」的論點。而以此來看《約伯記》的結局,其實,就並不是回歸「賞善罰惡」的傳統論點,而是讓讀者更進一步地明白「上帝乃是超越時空的主宰,賞善罰惡終將在祂所預定之時發生」。
顯然地,無論《約伯記》的結局(約伯記42:7-17)是否為後人所添加,當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42:5),其實並沒有否定賞善罰惡,而是明白「創造與掌管一切的主宰,必然在其『不受時空限制』的計畫中賞善罰惡」(約伯記38:1-42:6),因此,當聖經讀者明白約伯對上帝的認識,也就能夠瞭解「上帝確實是賞善罰惡的主,只是,賞善罰惡的時空,並不是按照人的意思」。如此看來,《約伯記》是對「賞善罰惡」提出省思,並且,省思的結果乃是「上帝介入的時候未到」。不過,話又說為來,如此類似「不是不到,時候未到」的說法,對於現代基督徒而言,似乎又有值得探討之處,畢竟,現代基督徒不只是《約伯記》的讀者,更是耶穌基督的跟隨者,因此,下文中要透過耶穌的教導(路加福音4:16-29)繼續思考「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其實也可能會是「罰惡之時,不一定到!」
罰惡之時,不一定到!
論及「罰惡之時,遲遲未到」,或許,有人會以「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作為解釋,而如此的解釋,正面來說,可以幫助受苦者「堅持等待」正義的到來。而若是再次站在讀者或觀眾的立場來說,當類似「包青天」的故事裡出現一籌莫展的局面,通常,因為知道鐵面無私的判官最後將會對惡人執行責罰,於是,在大快人心的結局來臨之前,人們會願意花時間繼續等待劇情的轉折(商人大概就是看中這一點,才願意花大錢買廣告)。不過,如果說,作者或編導誠實地對讀者或觀眾說:本故事的結局是「罰惡之時,不一定到!」或許,面對惡人的逍遙法外、面對正義判決的遲遲未到,讀者與觀眾就可能會感到失望,甚至不願意「繼續看下去」!
或許,在現實處境中,當我們發現「罰惡之時,不一定到」時,可能會多少感到失望或沮喪,甚至,當我們知道「惡無惡報」乃是可能發生的結局,也有可能會質疑上帝的公義?……雖然,從類似包青天的故事、從華人的因果報應論,我們可以將賞善罰惡論的時間點往後延伸,即,以「時候未到」作為「罰惡之時,遲遲未到」的解釋,於是,即便是長久面對壓迫的苦境,仍然可以對「做惡受罰、基善得福」存有希望。不過,如果說,對好人做壞事的惡人在後來並不會得到處罰,則,是不是會讓某些人感到失望?是不是會讓某些人感到憤憤不平?而如果身為現代基督徒的我們,果真對「惡無惡報」感到失望,是不是就代表我們也可能會對「上帝的公義」感到質疑?
從聖經讀者的角度看來,上帝對約伯的朋友們並沒有嚴厲的責罰,或者說,上帝並沒有讓那些人體驗約伯的痛苦。試想,當約伯無辜失去孩子,又無端遭受身體上的苦楚,那三位朋友與以利戶不僅沒有用行動安慰,還不斷地用言語攻擊他,導致約伯在遭受外在的苦難之際,還要面對內心的痛苦。對於那四人所說的話,若是要將之視為對受苦者的落井下石,則那些站在高處不斷用力重擊約伯的惡言惡語,其所造成的傷害應該足以讓苦難中的約伯將那企圖做審判官的四人視為惡人!而如果從「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說法來看,那四位企圖攻擊與定罪約伯的惡人,最後的結局若是「沒有受到嚴厲的處罰」,豈不就是沒有讓讀者或觀眾大快人心?
從現實生活中來看,身為現代基督徒的我們,或許在看見身邊有惡人惡事之際,也是難免會期待惡有惡報的結果,甚至,當蠻橫的惡人逍遙法外之時,我們還可能會祈求上帝出手介入的時間趕緊到,而如果迫切禱告後看見惡人受到制裁,很自然地,我們就會歡喜快樂並向上帝獻上感謝。由上述的情況來看,若是說「期待惡人要有惡報」的想法是理所當然,則或許,對於約伯的朋友與以利戶,我們也會期待他們要受到類似約伯的苦楚,讓他們也體驗一下自己曾經對約伯的傷害。事實上,透過《約伯記》作者的描述,不少讀者可能會對約伯的苦境感同身受,而若是如此,誠實地來說,不少讀者或許期待的精彩結局是「風水輪流轉」到那四人身上。
從讀者的角度來看,對於那四位口出惡言的人,約伯可能是相當地氣憤又無奈,因此,《約伯記》的結局中,當上帝只是要求他們獻牛羊為祭,對於讀者而言,或許就沒有大快人心,畢竟,若是讀者將自己設身處地於約伯的苦境時,就很可能地會想要為約伯「報仇」「出氣」。而從聖經的記載看來,約伯後來卻是為朋友們代禱,那可能顯出約伯已經全然原諒了朋友們先前對他的傷害,而既然如此,則從讀者或觀眾的角度來說,大概就會有些許怒氣,彷彿當年在猶太會堂發現耶穌「沒有要向仇敵報仇」時的眾人(路加福音4:16-29,耶穌宣讀以賽亞書61:1-2的「禧年宣言」時,刻意不說第二節後半的「上帝報仇」的經文,可能導致後來眾人氣憤地要將耶穌推落山崖……)。
結語:耶穌帶來真正的好戲……
如果以「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觀念來說,或者,如果以包青天的劇情來看,顯然地,當約伯赦免那曾經傷害他的朋友之後,大概讀者與觀眾已然可以知道「沒戲唱了」!對此,若是想要在一旁看好戲的讀者或觀眾,可能就會感到乏味而離開;不過,從聖經的記載看來,耶穌卻是將要帶來真正的好戲 -赦免之後的彼此祝福。其實,從更寬廣的歷史脈絡看來,與其嚴厲處罰惡者,不如讓惡人悔改得赦免,因為,將有能力壓迫弱者的惡人除滅以後,大概就會有新的惡人出現。
以《約伯記》可能是「受擄時期」的作品來看,當年,欺壓以色列百姓的亞述帝國滅亡以後,取而代之的巴比倫還是繼續迫害南猶大國,因此,與其消滅有能力欺壓弱者的惡人,不如求上帝讓惡人悔改而變好人!況且,如果惡人被處罰以後仍然不知悔改,則通常惡人會越來越無情,甚至可能越來越凶悍。看來,耶穌教導的「赦免」才能真正終止惡的循環,因此,有人曾問:「冤冤相報何時了?」答案應該是「當壞人願意悔改,且好人願意赦免」之時。
說到此,聖經讀者可能會想到,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替罪人付出贖罪的代價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23:34a)的確,許多人可能是在愚昧無知中作惡,就好比約伯的三位朋友與以利戶,他們都是在無知中企圖定罪約伯。從《約伯記》的結局看來,罰惡之時,可能遲到,甚至,不一會到;不過,受苦者與身邊的人不用因此而沮喪,因為,若是上帝要讓惡人悔改且變成好人,其實,反而是讓好人享受更大且更長久的福氣。從《約伯記》的結局看來,在約伯赦免三位朋友以後,上帝與人、人與人之間恢復關係,而一切就都如同新天新地、恢復原本的美好景況。
從聖經讀者的角度來看,或許,不僅是一切都恢復如同伊甸園裡的美好,並且,若是考量約伯與朋友們在該事件中所學習到的功課,則他們在後來都應該是更加認識上帝的無限,也更加清楚自己的有限,並因此更能愛主愛人。看來,上帝超越時空限制的介入,不僅是要讓真相大白,更是期待「惡人能悔改、好人能赦免」,如此就讓「罰惡之時,不會來到」,於是,超越時空且掌管一切的上帝,要親自為王、永遠掌權,讓所有的惡都被善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