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與釋放
馬太福音18:21-22、路加福音17:1-4
胡忠銘牧師
引言:
人活在世上,多少都會有過被人批評、指責、誤會、惡言、中傷、欺騙、侮辱、背叛、辜負的痛。這些痛苦的遭遇,往往會深深的刻畫在心中,成為抹之不掉的痕跡,揮之不去的記憶。嚴重者,還會被逼迫到走極端,甚至家破人亡。每次碰到這些傷痕的痛,心中就會浮現出一股怨氣,痛苦不已,簡直生不如死。身處這樣的情境時,若不想辦法解決這些痛苦的怨氣,不但會綑綁自己,也會綑綁他人,進而阻礙生命的前進之路。
一、拋之不去的恨
2022年7月14日位於南投的康建生技公司發生恐怖的槍擊案,凶嫌持槍進入公司內「行刑式開槍」,造成四死一重傷。兇嫌逃逸後於隔天在台中一家養生會館遭逮,經檢警訊問,兇嫌供稱,其因乃起於八年前的一場殺人未遂官司,令他心生不滿,才會決定對曾出面作證的公司董事長、課長、女會計等六名證人報仇。兇嫌進一步言及,原本要復仇的對象有七人,只是得知官司宣判嫌犯無罪後,深怕受到報復,心生恐懼,早已辭職走人,另外三名證人也因離職或剛好下班,才躲過死劫。令人遺憾的是,原本和官司無關的董事長弟弟和女兒竟無辜遭枉死兇嫌槍下,主要還是兇嫌放不下心中對公司的「恨」。
事件發生後,震驚全台,有人公開指稱,「報仇」只是藉口,生意的利益才是主因。然無論是報仇或利益,因一場官司懷恨在心八年,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以槍殺的方式解決問題,令人難以理解,更無法接受!
若兇嫌能學習多年前一對從美國來台的白人老夫妻,先生在台北街頭穿越馬路時,因未走人行道,被行駛而來的機車撞個正著,腦部嚴重受傷,緊急送到加護病房,情況相當不樂觀。事情發生後,這位美國籍的太太,見到受到驚嚇的機車騎士及其家人時,竟然連一句指責與抱怨的話都沒有,反而一再地祈求肇禍的機車騎士和家人原諒。她說:「錯的是我先生,就是因為他該違背交通規則,才會發生車禍,請你們不要怪這位年輕的機車騎士,他是一個年輕的學生,不應該負這麼重的責任,求你們原諒我和我的先生,我們真的很對不起你們。」事情應該在八年就束,不會衍生上述的仇恨與利益糾紛,導致悲劇的產生。然要寬恕,談何容易!
二、「七十個七次」談何容易?!
耶穌的學生彼得曾向祂提問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回答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見馬太福音十八章21-22節)看到耶穌對彼得的回答,有人會提出質疑,難道只要達到七十個七次就可以了嗎?當然也有人會認為,就人性而言,要達七十個七次的四百九十次,簡直是天方夜譚!
事實上,耶穌所指的「七十個七次」乃「無數次」,即「完完全全」之意,也就是耶穌要求門徒應當無窮盡地從心裡饒恕與赦免得罪自己的人。就人性而言,環顧耶穌所給予我們的訓示,除非是聖人,或是有被虐待狂性格的人才有這等能耐,也才能流露出這樣的行為,否則,人要達成「無數次」的饒恕目標,著實有相當程度上的困難。
再者,路加福音十七章1-4節又記載:「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基本上,耶穌於所指出的教導,無非在於「與其使人絆倒,後果嚴重,不如自己肉身死亡。別人的過失雖要指責,但卻要隨時準備饒恕他。」其所謂的「七次」,同樣是指無限的次數,即如上所述的「完全之數」。
姑且不論耶穌所說出的這些話之原始動機和意義為何,我們從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身心痛苦至極,瀕臨死亡時,還不忘向上帝說出:「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這樣的話時,一切對祂的質疑、反駁和曲解,便無庸置疑了。耶穌並不是用祂的神性來無理要求軟弱的人性得和祂一樣,達到那人性不可能到達的事,而是要人能夠從人性的軟弱當中,效法基督,學習實踐這項功課。
三、從背叛到寬恕
我們從下列這一則真實故事之女主角所展現出來的信仰表現,不但可以對於耶穌所說的「違反人性」之說的「七十個七次」看到明證,也可以從中感受到,耶穌的教導不但不是聖人與有被虐待狂性格的人之專利,凡是有信、有望、有愛的人,都可以做得到,只怕我們不願意追求和嘗試。
2008年4月25日,有一場名為<背叛與寬恕>的福音寫真在台灣舉辦首映會,片中的主角是一位罹患乳癌的太太,身為醫師的先生為了外遇對象,為能儘快結束婚姻,竟故意隱瞞太太罹患癌症的病情,讓她身體罹癌而毫不自知,乳癌也由第一期惡化至第三期,而延誤治癒的黃金時間,還惡意拋棄太太,導致夫妻長時間對簿公堂,歷經繁複又冗長的四年訴訟。最後,太太因接觸到基督教信仰的緣故,毅然放棄訴訟,選擇了用寬恕和感恩的心去看待這件事情,之後還投入志工的行列,到安寧病房協助癌症病友。看過這部電影的人,無不深受感動,該片也因此成了一部備受矚目和推薦的信仰與生命教育之影片。首映會後,隨即於台灣各地巡迴放映,受到相當大的迴響。
影片中的主角名叫湯靜慈(原名湯秀璸),曾是震驚社會「醫生蓄意謀殺妻子」的新聞人物。改名靜慈的原因,乃她「在平靜中享受到上帝的慈愛」。靜慈天生麗質,長相清秀,大學時代是東吳歷史系的系花,也是同學公認的才女,不乏追求的男生。靜慈在不顧男方家屬的反對下,選擇了連續兩年寫追求信給她的醫學院學生。
婚後第二年,靜慈就發現自己的乳房出現硬塊,曾多次向當醫師的丈夫求問,但丈夫不是以「內分泌失調」,就是以「洗澡太過用力」作為回應。一天,當靜慈洗澡時,發現乳頭冒出血來,乃再次向先生求問,但丈夫還是以「沒事」作為回答。靜慈心想說,既然丈夫是醫生,也就完全信任丈夫的答案。
靜慈在沒有適時治療的情況下,病情日漸惡化,直到1997年前往醫院檢查時,這才驚覺,結婚不到三年的自己,已是乳癌第三期的患者,而且丈夫不但早知道此事,也於此同時有外遇對象。得知消息的靜慈近乎崩潰,在嚴重的打擊下,丈夫不但公然與外遇對象訂婚,靜慈還成了夫家和外遇者辱罵的對象。靜慈在身心痛苦的煎熬下,病情急速惡化,使得體重驟降至不到三十公斤。處在身心、婚姻皆落空的情況下,靜慈仍不死心,還苦求丈夫能回心轉意,陪她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但所換來的,卻是先生與婆家堅持離婚的無情回應。
面對絕情的丈夫與婆家,為求得公理正義,靜慈乃向法院提出訴訟。無奈的是,向法院所提出的告訴竟被駁回,讓她徹底絕望。就在靜慈面臨生不如死的時刻,有人帶她到以前曾經去過的教會聚會,而使她重遇上帝。在教會中,靜慈從聖經的話語得著許多的安慰,也從教會的兄姐身上,得到了無限的溫暖,遂而逐漸走出生命的憂傷。
感謝的是,回到教會聚會這段期間,因著上帝的恩典與教會兄姐的愛與關懷,有人給了她金錢與法律上的支援,也有人透過輿論博取社會大眾的同情。在此同時,司法亦為她找回了些許的公道,撫平了靜慈內心的傷痛。然而就在勝訴在望,法院即將判決時,靜慈卻撤回了告訴,因她決定用寬恕的心原諒丈夫。此後,她坐著輪椅,到安寧病房擔任志工,安慰與扶持癌症的病友。
靜慈用寬恕的心原諒丈夫的消息傳出後,感動了許多社會大眾,為此,靜慈還特別將如何透過信仰的力量,寬恕丈夫的心路歷程,撰寫《逆風而舞-一個女人的情傷與成長》、《都是愛情惹的禍》、《臨終關懷》等書。書中,靜慈寫道:「寬恕不是一條容易走的路。」、「在我最絕望的時候,我向上帝禱告:『如果要讓我活下去,請替我開一條路吧!』」雖然上帝給的路充滿荊棘與挫折,但湯靜慈並沒有怨懟,只是謙虛的說:「人生如果是一連串的功課,我應該做到及格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背叛與寬恕>的福音寫真影片中,湯靜慈談道:「比起談感情的那十年,婚變後的十年才是我人生中最精彩的十年。過去以為先生幸福就等於自己幸福,後來才發覺原來自己可以讓很多人快樂,我的價值不是只建立在一個人身上。」這一段話,道盡了靜慈對人生的體悟,讓聽到的人,無不為之動容。
原本,靜慈因延誤就醫,醫生判定活不過兩年,但因為她的寬恕,使得她奇蹟似的又活了十二年。如今,她還堅強的活著。難怪有讀者讀過靜慈的書,再看過她的福音寫真影集後,有感而發的道出:「原諒,釋放了靜慈心中的苦毒,也為她的人生開出一條新路。」
四、寬恕是健康之本
看完靜慈寬恕的見證後,實在令人感動!然必須注意的是,雖寬恕必須要有愛才能達成,但「愛的寬恕」並不是委曲求全、寬恕了事,更不是姑息惡人,讓不義與罪惡繼續存在下去。
質言之,若有人得罪了我們,我們以愛來寬容與赦免他們的不義和過犯,但他還是執迷不悟,拒絕悔改時,我們也不必為此耿耿於懷,出口就詛咒他不得好死,只要為他禱告,如同耶穌所告訴我們的:「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五章44節)由上帝替我們申冤即可,因為一切的不義,必會受到制裁。為此,香港浸信會大學羅秉祥教授在《黑白分明─基督教倫理縱橫談》一書當中,提出用愛寬恕的四項建議,值得我們參考:
1.不再懷恨在心。
2.不圖報復。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3.不謀賠償,不要求補償。
4.既往不咎。不再耿耿於懷,不念舊惡。
1978年,當我進入到台南神學院就讀時,仍處於威權時代的學長制,若學弟不主動向學長打招呼,或太過於「不是款」(跩),高年級學長們常會請學弟到他們的寢室「喝茶」(訓誡)。聽有過「喝茶」經驗的同學談道,依約進到寢室時,學長們已經排排坐好,中間留有一個空位,是特別為學弟所預備的。看到這樣的場面,學弟的心中難免會產生一股莫名的壓迫與恐懼感。當然,在「喝茶」的過程中,學長並不會口出惡言,也不會用暴力來伺候學弟,都是以勸誡的方式,讓學弟明白學長們對他的觀感,並用愛心說誠實話,建議其有待改進之處。
時間飛逝,當年身為學弟的我們,終於「媳婦熬成婆」成為最高年級的學長,已可以向學弟耍老大,展現威風的時候了。只可惜,因著時代的變遷,學校的威權文化逐漸式微,由一群學長集體「訓誡」一名學弟的情形已不復見。
記得神學院畢業那年,我班上同學對於一位低年級的學弟相當感冒,常批評他沒有倫理,不懂禮貌,看到學長也不主動打招呼。也許,這位低年級的同學本就不擅於經營人際關係,屬於獨來獨往,不容易和人打成一片的性格,學長們才會看他不順眼,但卻沒有人願意當「壞人」,當面給予建議,指出他的缺點。可能是我比較雞婆,也覺得對某人看不習慣時,只一味的在後面猛批評,並不合乎信仰原則,倒不如用愛心說誠實話,當面告訴他比較好。
有一天,在學校頂樓洗衣間碰到這位常被班上同學批評的學弟,我見機不可失,乃將班上同學看不慣的情形告訴他。可能是我的表達不得體,也有可能他不喜歡聽忠言逆耳的話,學弟竟然惱羞成怒,和我在洗衣間產生了一段不愉快的對話。為了學弟對學長如此不客氣的對話,使我對他極為反感,一度想聯合全班的力量,向他討回公道。但想一想,日後大家都要當牧師,又何必如此!事後,每次在校園碰面時,尷尬的氣氛可想而知!為了這件事,我的心中困擾不已。而發生這件事時,正好是我畢業講道的前夕。
畢業講道的前一天晚上,當我再次讀完講道稿之後,心中乃浮現出應該到學弟寢室,尋求彼此寬恕的念頭。想到這裡,我請另外一位學弟轉告他,我想和他見面的心意。得著回報之後,我立即動身前往他的寢室,和他一起就前幾天所發生過不愉快的事,尋求相互的包容與赦免。經過彼此的溝通與禱告,我才放下心中的綑綁,轉為坦蕩。雖然事後,我不知道他是否還對我懷恨在心,但我已盡到告知與尋求和解與赦免的責任,一切就交給上帝,隨他去吧!畢竟「在寬恕的過程中,主要的受益者通常是選擇寬恕的一方,而非被寬恕者。」猶如箴言十九章11節b所載:「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不是嗎?
結語:
人若沒有寬恕,便沒有未來。沒有寬恕,便無法結束苦痛。讓我們常為那我們心中的「壞人」禱告,不要使仇恨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