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中的見證
但以理書3:16-30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文以「患難中的見證」為題,首先想問「當某人或某團體不幸身陷患難之時,有資格作見證嗎?」從現實生活處境來看,作見證的人通常是在渡過苦難以後,才會找機會在眾人面前述說自己的經歷。比方說,以病得醫治的見證來說,通常,人們不會在身體還受病症所苦時期作見證,而是會在身體已經痊癒康復以後,才在其他人面前訴說自己走過病痛折磨的經歷。或者,以事業失敗後東山再起的見證來說,大概,鮮少有人會在破產或窮苦潦倒時作見證,而是會在事業已經重新有起色或反敗為勝以後,才在眾人面前回顧那在艱難中打拼的過程。
顯然地,對於多數基督徒來說,作見證多半是在已經脫離苦難以後,甚至,從現代教會裡的不少見證來看,能夠作見證的人不僅都已經脫離苦楚,還可能已經從苦境轉為昌盛。對於上述的情況,其實也滿合情合理,畢竟,如果某人正處於窮苦潦倒之時,大概,對於那樣的人,即便人們沒有避之唯恐不及,也不大可能會有興趣想聽那人的見證吧?…難怪,現代教會裡的某些見證是關於「成功(prosperity)」的例證,也難怪,「成功」或「昌盛」會逐漸在某些教會形成趨勢,讓某些人誤以為「信耶穌是要得『水牛』(水牛不是永生,而是指物質上的報酬或世間暫時的安穩)」。
信耶穌,當然還是可以得水牛;不過,信耶穌,並不是為了得水牛!既然因信稱義後所得到的是與上帝和好的永生,則對於基督徒而言,最為重要的是那永遠與上帝連結(上帝同在)的生命品質(平安)。因此,基督徒所做的見證,不只侷限於「脫離苦難」或「功成名就」以後,而是可以在事業仍然面對困境、尚未擺脫病症之苦、還在為現況努力掙扎之際…,也就是說,基督徒在落難受苦時已然可以為上帝作見證,或者,從以色列歷史來說,上帝的百姓在受擄期間已然可以為主見證。不過,話雖如此,缺少成功或豐盛的事蹟,或者說,還沒有歸回並重建聖殿之前,如何能夠以實際的行動為主見證呢?…對此,但以理的三位朋友所經驗的事件,很值得現代基督徒學習。
受擄中仍為主見證的見證
《但以理書》中除了記載先知但以理(Da-Ni-EL上帝判斷)的事蹟,也提到了那三位與他一起被擄到巴比倫的青年人 – 哈拿尼雅(Kha-Na-Ne-Ya-H主已施恩)、米沙利(Mi-Sha-EL誰能像上帝)、亞撒利雅(Ya-Ze-Re-Ya-H主已幫助)。或許是巧合,也可能是上帝刻意的安排,四位青年人原本的名字都是與上帝(Elohim)或上主(YHWH)相關,而由此來看,聖經讀者或許也可以合理地猜測「見證,不是為自己;見證,是為上主/上帝,」。因此,即便要作見證的人處於受擄落難的困境,卻不用因為自己的境遇而無法為主見證,畢竟,見證者所要述說的不是自己,而是要彰顯上帝或上主。
事實上,從但以理的三位朋友被仍入火窯的事件來看,當時,按照聖經作者的描述,迦勒底人在控告時提到那三人的身份是「偤大人」(但3:8-12),似乎是表明對他們的「不接納」,意即,即便是他們表現相當出色,仍然是移民到異鄉的外國人,會受到當地人的歧視。甚至,若是考量當時的偤大國已經是埃及與巴比倫兩個強國刀俎上的魚肉,並且,在巴比倫帝國境內的偤大人都是被強擄來的,則那四位青年人可能是被視為「階下囚」或「喪家之犬」,就像是在電影「賽德克巴萊」裡擔任日本警察的台灣原住民,雖然受過正規訓練而擔任公職,卻被殖民者視為「二等公民」。
雖然,經文裡提到四位青年人的「俊美」(但1:15),可能會讓現代聖經讀者自然地在腦海裡勾畫出四位英俊的歐爸,並且,因為但以理的行為舉止很令人稱羨,或許也讓現代教會裡不少父母將孩子取名「以理」;然而,從聖經中所記載的背景看來,那四位青年人即便是相當地優秀且可以作為基督徒的模範,但實際上,他們卻是一直都被軟禁於巴比倫帝國裡,因此,就算他們在後來都受到巴比倫王的重用、得以擔任巴比倫帝國裡高官,仍然是沒有脫離「被擄者」的身份、仍然是在異鄉裡被排斥的二等公民。
若是從上述的角度來看,但以理與三位朋友值得現代基督徒學習的模範不只是聰明才智,並且,受擄於巴比倫的處境中,他們的偤大人身份雖然不被認同,卻仍然能勇於為主見證,乃是更值得聖經讀者效法之處。因為,從當時的處境背景來說,他們顯然不是靠著自己的身份地位為主見證,而是在即便被壓迫時仍然堅持「唯獨榮耀上帝」。進一步來說,從哈拿尼雅、米沙利與亞撒利雅被仍入火窯的事件來看,他們之所以能夠「為主見證」,不僅僅是在於他們後來在被綑綁且仍入烈火裡卻安然無恙,而是他們在面對強權壓迫之際,因為堅持信靠上帝而寧死也不肯拜巴比倫王所造的偶像。
或許,若是人們對神蹟存有好奇心,則「經過烈火而安然無恙」可能被視為一種吸引人的見證;不過,論及如此的見證,在台灣民間宗教的傳說中大概也有類似的情事曾經發生。當然,相較之下,民間宗教裡的奇事傳說,可能是比較著重在「證明神明的存在」,比方說,透過病人得到醫治或者窮人翻轉致富的方式作為證明。不過,從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為主所做的見證看來,即便他們在火窯裡沒有全身而退,仍然,他們因為堅持信靠上帝而做出的犧牲,還是為主做了相當美好的見證,因為,他們在受擄落難之時,確實已經讓旁人看見了「焚而不毀」的信仰!
焚而不毀的信仰
論及焚而不毀,多數聖經讀者不會感到陌生,因為,那是上帝呼召摩西時所顯現的超自然現象(出埃及記3:1-2),而從上帝後續對摩西所說的話看來,「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的現象可能是要表達「上帝沒有要讓在埃及為奴受苦的以色列百姓被毀滅於如同火燒的壓迫中」。或許,許多人會像摩西一樣,看見那超自然現象之初,很有興趣地想要進前看看那神奇的;不過,在當時,上帝沒有允許摩西繼續向前,卻是吩咐他要去拯救以色列百姓從埃及出走。而從上帝與摩西的對話看來,顯然地,摩西就沒有繼續向前,佇立在那超自然現象之前觀賞。
論及超自然現象,對於不少人而言,可能會想要多看幾眼,而誠實地說,好奇心算是人的天性,因此,如果現代基督徒對於新奇的事物感到興趣,應該不是什麼問題。不過,若是從上帝呼召摩西的那一個事件來看,顯然地,對於行神蹟奇事的上帝而言,比較期待的是,摩西能夠趕緊將注意力集中在所要領受的使命。換句話說,上帝行神蹟奇事不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好奇心,而是要透過神蹟奇事提醒或彰顯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通常包括上帝要給百姓的警告、安慰以及要吩咐百姓去執行的任務。
以此來看,雖然被改名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三位青年人後來在烈火中安然無恙;不過,從聖經作者描述的景況看來,當時,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 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當那三位青年人說「即或不然」,極可能地,他們已經表達了「就算是會被烈火燒死,仍然要勇敢拒絕巴比倫王所造的偶像」,亦即,即便會在烈火中殉道,他們也堅決不妥協於巴比倫王的強權壓迫。
誠如主耶穌對跟隨者的教導,「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加福音12:4-5)三位青年人不再延續祖先們「懼怕強權或受利益誘惑而悖逆上帝」的惡習,因此,對於聖經讀者而言,彷彿就看見枯枝長了新芽、枯骨生筋長肉、在以色列百姓之中還有「信心之父的子孫」。於是,被巴比倫王宮的官長改名為「沙得拉(偉大文士)、米煞(王的客人)、亞伯尼歌(尼布之僕)」的三位青年人,他們不再是取悅巴比倫王的階下囚,而是恢復了自己原本名字所代表的「主已施恩(哈拿尼雅)、誰能像上帝(米沙利)、主已幫助(亞撒利雅)」,見證了「焚而不毀」的信仰。
對於現代基督徒而言,鮮少有人會為了要證明上帝的實存而進入火窯,畢竟,當某人已經認識並信靠上帝以後,那些用來證明上帝實存的神蹟奇事或超自然現象,其實不會增加某人對上帝的信心,因為,已經信靠上帝者既然已經信靠上帝,則神蹟奇事即便會稍微吸引其注意力,卻不是信仰上必要的幫助。以此來看,「焚而不毀」的見證,重點不在於能否在烈火中安然無恙,而是在於「落難時仍然堅持對上帝的信仰」,畢竟,即便那被巴比倫王仍入火窯的三位青年在該事件中安然無恙,身為有限的受造者,他們在後來還是必然經歷年老與死亡,因此,從永恆的角度來看,那在強權面前表達「焚而不毀」的信心,才是他們與上帝美好關係的見證。
結語
「焚而不毀」的記號,曾經提醒摩西與以色列百姓要堅持信靠上帝,也曾經是哈拿尼雅、米沙利與亞撒利雅不向強權妥協的見證。而對於改革宗基督教會而言,在十五世紀的宗教改革以後,「焚而不毀」的記號乃是改革宗教會面對壓迫時的提醒,後來,也成為英國、蘇格蘭、澳洲、美國與加拿大長老教會共同的標誌。而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看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百年史》,79-85頁),在1884-1885年清法戰爭期間,台灣北部不少教會的禮拜堂被砲火損害,雖然,外在的建築物沒有出現所謂的神蹟奇事,即,砲火確實是造成建築物極大的損傷;不過,基督徒們堅持信靠上帝的心卻真真實實地見證了「焚而不毀」!
在被殖民時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經歷過戰爭的摧殘,甚至,當時還被尚未信主的非基督徒台灣人攻擊,認為台灣人基督徒是背叛自己的同胞,於是,讓當時不少台灣人基督徒成了裡外不是人,甚至是遭受到迫害與攻擊。以新店長老教會信徒的經驗為例,當時,一些憤恨不平的暴徒為了攻擊基督徒,侵入禮拜堂取走陪餐會員名簿,然後成群結隊地照著名冊尋人,毆打基督徒與其家屬,甚至放火燒屋…,期間,有一對大約六十歲的夫婦,被暴徒們拖到新店溪旁,因為堅持不肯放棄對基督的信仰,在新店溪裡殉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81頁)
顯然地,人在烈火中多半是會被燒傷,建築物在砲火中也往往是被擊毀,因此,「焚而不毀」的見證,不必然是神蹟奇事,但一定是「堅持信靠上帝的信仰」。但以理與三位朋友被擄到巴比倫,在落難時仍然為主見證,比起那在巴比倫與埃及強權之間做牆頭草的約雅敬,那四位青年人實在是值得現代基督徒學習效法。或許,現代基督徒無法像但以理有解夢的能力,甚至也沒有如三位青年人在烈火中安然無恙的經驗;不過,身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一份子,我們確實是傳承了「焚而不毀」的信仰,因此,懇求上帝幫助,讓我們因為如此美好堅定的信仰,即便在患難中也仍然要為主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