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
林前15:1-19、35-49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文以「復活??」為題,論及這個議題,當年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曾提出質疑,提出「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林前15:12b)而若是從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間點來看,當時,離耶穌復活事件不到三十年,因此,教會中仍然有親眼見證耶穌復活的基督徒;不過,即便當時有人可以用親身經歷見證耶穌的復活,卻也有人質疑「信耶穌的人也會復活嗎?」若是當年的基督徒有如此的質疑,試問,在沒有人親眼看見耶穌復活的兩千年以後,基督教會裡是不是有更多的人沒有確信「死人會復活?」又,如果沒有確信死人復活,則是不是會對復活以後的事產生更多的疑問?…
從保羅所說的「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3-14)顯然地,保羅相當確定「復活」的這件事,並且,他極可能是以此作為信仰的支柱之一。意即,保羅認為,如果「復活」的教義被抽離,則基督徒所建構的信仰就會是枉然(κενός虛空),而枉然或虛空的結果就是信仰的房屋倒塌,正如詩人所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詩篇127:1)
對於保羅來說,如果沒有確信基督復活與死人復活,則就如同是沒有信靠道成肉身的耶穌所顯明的創造主。如此看來,對於基督復活與死人復活,保羅期待基督徒都能確信,並且,保羅的期待是相當強烈的,而既然如此,接受保羅教導的基督徒應該都相信耶穌已經復活;只是,對於「死人復活」的認知呢?…或許,當年在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可能無法明白「死人如何能復活?」「死人復活後是如何?」…於是,保羅寫信說明。
保羅對「死人復活?」的說明
為了幫助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們明白「死人復活」的問題,保羅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1-8a)
從保羅的說法看來,耶穌復活後曾顯現給許多人看,這應該是教會裡眾所皆知的事情,並且,原本不是基督徒的保羅,他也親身經歷過主的顯現,應該也沒有受到眾人的質疑,因此,對於初代教會的基督徒來說,相較於相信死人復活的事,或許,「相信耶穌復活」並不是困難的事。亦即,因為當時有許多親眼見證耶穌復活的人,導致基督徒不大可能會懷疑耶穌的復活;不過,對於耶穌以外的人是否復活,因為沒有實證,或許就讓某些人議論紛紛。當然,有些聖經讀者可能會想:「保羅為何不引用拉撒路復活事件?」對此,可以合理猜測,該事件並沒有被記載於共觀福音中,而是在主後90-100年寫成的約翰福音中才由約翰團體補上(約翰福音6:39-54、11:25-26),因此,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或許對此事所知不多。
看來,基督徒不困難相信耶穌復活,也能夠從耶穌先前的教導明白「耶穌的死,是為世人罪成為替贖的祭」;不過,論及其他人的復活,或許因為沒有實際的例證,就讓當年的哥林多教會裡出現「合理的疑問」。當然,所謂的合理疑問,極可能地是與當時的希臘文化相關,畢竟,以希臘神話系統來看,若是相信耶穌復活的人沒有相信死人也能復活,則復活的耶穌不就成了高高在上卻與人類無關的神?而如此的觀念,不就正好符合希臘眾神那「與凡人疏離」的形象?若是從東方的文化處境來看,若耶穌的復活只是關於自己的得道升天,則豈不是成了「修道成仙、雲遊四海、不問世事、不食人間煙火」?
對基督徒的信仰來說,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朋友,卻不是與人無關或疏離的神仙,因此,保羅必須讓教會兄弟姊妹清楚明白「死人復活與基督復活,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件事」。不過,從當年的處境看來,保羅可以用許多基督徒與自己的親身經歷說明耶穌復活的事,但卻沒有可以用來說明死人復活的實證,因此,保羅說:「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林前15:12-13)從保羅的論述看來,他似乎沒有辦法舉出死人復活的實證,於是只能以「耶穌本身的復活」說明「信耶穌的人也要復活」。
如此的說法,如果以當年的教會處境來看,好比是說「因為宙斯長生不老,所以信宙斯的人也長生不老」,其實,如此的說法似乎含有某些「不合理」的成分在,除非,宙斯是人!然而,希臘人的認知中,宙斯並不是人,因此,信宙斯的人不會因為信神而成為神;但,反觀保羅對基督徒所論述的,卻是與希臘宗教不同的信仰觀念,因為,保羅以耶穌作為說明「死人復活」的實例,已然是將耶穌的死亡視為「凡人的死」,而如果耶穌經歷死亡的過程與任何凡人都一樣,則耶穌的復活就代表「信靠耶穌的凡人都有機會像耶穌一樣地復活」。
保羅的論點是建立在「道成肉身的耶穌是凡人」之基礎上,而這樣的論點也解釋了「在經歷猶大的背叛、彼得的離棄、彼拉多的審判、羅馬兵丁的鞭打、群眾的謾罵、前往各各他的苦路、以及被釘十字架的過程中,耶穌是以凡人的血肉之軀忍受心理與身體上的痛苦」。當然,耶穌的神性並沒有因為他是凡人而消失,因此,耶穌在身體軟弱的同時,內心卻是能夠堅持順服上帝的旨意,即,耶穌沒有在人的審判中妥協,而是要以血肉之軀面對世人的罪所引起的酷刑,並在酷刑中真實地死亡,因此,當耶穌復活以後,保羅認為「既然耶穌是人,且能從死裡復活,則信耶穌的基督徒也能因信復活」。
基督徒因信復活的生命意義?
無論是從當年哥林多教會面對的希臘社會來看,或者是從台灣民間宗教的處境來看,凡人信奉神以後,並不會因此也成為神,而對此,若是從基督徒的角度來說,如果信耶穌的人也能如耶穌從死裡復活,則是不是凡人也會因信神而具有神的形象?當然,信耶穌的凡人若是具有神的形象,就不是要彼此膜拜、互為偶像,而是要以此形象敬拜與榮耀上帝。進一步來說,信靠神的人具有神的榮耀形象,可能會讓聖經讀者想起聖經裡的記載 –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6-27)
若是從創世記的記載來看,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復活以後的生命是「不朽壞、榮耀、強壯、靈性」,亦即,復活以後將要恢復上帝原本賞賜給人的榮耀形象,而若是以當時的希臘宗教來說,復活以後的生命或身體乃是如希臘眾神的不朽(immortal)。
對於當時的基督徒來說,極可能地會發現「倚靠宙斯,不能成為宙斯;但,信靠耶穌的人卻能隨主復活、領受不朽的生命」而可想而知地,如果信耶穌的人也能夠不朽,甚至還能榮耀、強壯、靈性,則不傻的人都會選擇要信耶穌。當然,對於非基督徒而言,也或許會想:「如果某人能夠不朽,但在身邊的好朋友都一一離世,是不是可能會讓日子變得很無趣、很難熬?」的確,如果某人只是不會死亡,身體卻不再青春活力,且能夠談心的好友也都不在身邊…,那人可能並不會因為長命百歲而感到歡欣。不過,保羅所謂的「不朽壞」,不僅是指「不會死」,也是指「不會衰老生病」,並且,如此的生命也同時具有「榮耀、強壯與靈性」的特質。
以現實生活處境來說,如果某人的身體強壯、不會生病、容易滿足、思想樂觀,有能力且喜歡幫助他人,則那人活得越久,就對身邊的人越有益處,也越能榮耀上帝…如此,又豈會無趣難熬?無庸置疑地,不朽壞搭配上榮耀、強壯與靈性,乃是極為美好的生命,因此,信靠耶穌而得到的復活乃是令人稱羨。不過,問題是,對於哥林多教會裡某些人所質疑的「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林前15:35)保羅雖然提出「復活的身體是不朽、榮耀、強壯、靈性」,但卻沒有辦法提出「耶穌以外的死人復活之實例」,而沒有耶穌以外的實證,或許,就讓那些心中存有疑問的基督徒仍然難以明白「死人復活」的事。
或許是因為關於復活的問題是複雜難懂,現代教會中也還是有人提問:「如果某人蒙主恩召時是八十歲,那復活以後的身體是八十歲或十八歲?」顯然地,如此的問題只能等復活的時候再討論(當然,前提是要能復活,才能討論…)。不過,話說回來,保羅雖然也可能不確定「復活的外貌上是十八或八十?」因為,當保羅論述「死人復活」的時候,自己也沒有經歷過肉體的死亡。然而,如果以保羅可能是在主後70年聖殿被毀前殉道的時間點來看,保羅在主後50年左右寫給哥林多教會的說法,即便在當時沒有耶穌以外的實例可以幫助基督徒明白死人復活的事;但,保羅殉道後,其信仰繼續幫助更多人認識與信靠耶穌基督,不就讓基督徒們在耶穌的實例以外看見了「不朽壞、榮耀、強壯、靈性」的復活生命?
結語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乃是要向世人顯明上帝創造並賞賜給人類的美好生命。從保羅的生命看來,當基督徒明白上帝的旨意,且因信靠耶穌而遵循上帝的旨意,就要領受上帝所賞賜的不朽生命。值得提醒的是,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在第一章的起頭已然提到的結黨紛爭的問題,而如果考量當時的教會可能因為死人復活的問題而爭論,則保羅論述復活的議題,極可能也是期待基督徒們要為將來的復活在當下有合宜的教會生活。也就是說,從哥林多前書的整體脈絡來看,「耶穌基督的復活以及死人將來的復活」提醒基督徒們:要在當下將目光專注於釘十字架的基督(第二章)、將自己分別為聖(第五至八章)、彼此相愛且互相提醒並在主裡合一(第十二至十四章)、如此,才配得因信而領受復活的身體(第十五章)。
進一步來說,第十六章所論述的「彼此相愛」,也可能是指基督的身體/教會復活所展現的行動。畢竟,從哥林多前後書的內容看來,保羅是針對教會、基督徒的聚集、基督的身體作教導,因此,當保羅說「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2、15:57)都是使用複數的代名詞。簡言之,復活是基督徒因信主所要領受的不朽生命,而如此的生命不是單單針對基督徒個人,卻是包括教會弟兄姊妹在主裡合一的復活。具象化來說,基督教會就像是天父上帝的花園,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在天父的花園土裡的種子,當我們信主而將自己的「老我」治死以後,就要因信主而享受復活的新生命。
說到此,想起《使徒信經》所論述: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宰。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咱的主。祂由聖神投胎,由在室女馬利亞出世;佇本丟彼拉多任內受苦,釘十字架,死,埋葬,落陰府;第三日對死人中復活,升天,今坐佇全能的父上帝的大傍,祂要自彼閣來審判活人及死人。我信聖神,聖閣公同的教會,聖徒的相通,罪的赦免,肉體的復活,永遠的活命。阿們。從第三段看來,基督徒領受身體的復活與永遠的活命,乃是在聖而公的教會與聖徒的相通之中,因此,願聖靈幫助,讓我們從保羅的提醒中明白復活的生命之美好,也在教會兄姐彼此相愛的生活中以復活的生命同心合意為主做工、榮耀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