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職分
哥林多後書3:1-6、4:1-6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文以「基督徒的職分」為題,論及「職分」,依照保羅所說的「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林後4:1)職分(διακονία, ministry)可以解釋為「任務、服事、支援、幫手…」,而如果職分是任務的意思,則試問:「基督徒的任務是什麼?」對此,從保羅在前文所說的來看,「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3:3)顯然地,基督徒的任務是成為「基督的舉薦信」(參2018/4/15講章「基督的信」),也就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讓更多的人因為我們的見證而得享認識與信靠耶穌的福分。
當然,基督徒是有限的受造,無法靠著自己的行為見證耶穌的一切教導,因此,保羅除了告訴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要做基督的舉薦信,更是提醒大家:「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διακόνους),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林後3:6)顯然地,保羅提出「石版」與「心版」的分別,已然期待讀者明白「單靠著人的努力遵循石版上的律法,將會是無法達成的任務,因此,基督徒還要靠永生神的靈以心靈與誠實為主作見證」,不僅如此,保羅也提醒基督徒成為「新約的執事(聖靈的助手)」,讓自己與更多人明白上帝律法中原本的美好旨意。
值得注意的是,新約的執事不是要廢除舊約律法,而是要以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新約幫助人們釐清對舊約的誤解或曲解(詳參「基督的信」第二段- “短暫榮光vs.永恆榮光”),因此,基督徒在研讀聖經時應該是以「耶穌基督所說的一切話」作為準繩,而若是依照耶穌所說的「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6)則基督徒要研讀聖經前應該要祈求聖靈的指教。也就是說,基督徒的職分是擔任基督的舉薦信、讓更多人認識與信靠耶穌基督,而要擔任基督的舉薦信就要成為新約的執事,至於擔任新約的執事者,則是要領受聖靈的指教並明白耶穌基督的教導。
顯然地,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兄姐要做基督的舉薦信,也讓他們明白基督徒應該要擔任新約的執事,幫助自己與其他人從耶穌基督的教導明白上帝賞賜給偤太人的律法,如此,不僅是處理了當時哥林多教會裡某些以律法主義誤導他人的說法,也讓哥林多教會的兄姐明白保羅所傳的福音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看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的這一番說詞,不僅說明了「基督徒的職分」,也提醒現代基督徒,保羅不需要也不在意是否要為自己的使徒身份做證明,因為,身為耶穌基督的跟隨者,重要的不是得到使徒或其他的稱謂,而是要執行為基督做見證的任務。
如何執行為基督做見證的任務?
論及任務,對於現代基督徒而言,可能會在新聞媒體播報軍警人員因公殉職事件時注意到,那些為殉職者送行的同事會說:「某某某,你的任務已經解除,請安心…」。顯然地,因公殉職的人多半是對其所執行的任務相當重視,才會因此付出生命的代價,也因此,其同事與長官們會尊敬且慎重地告訴那離世者「任務已經解除」,用意可能是讓那離世者得以放心安息。而從如此的現象來看,基督徒在離開世間的時候,或許,其他人也應該要說:「某某某,你做基督徒的任務已經解除,請安心去上帝面前享福!」
正如基督徒的告別式裡常收到的慰片會引用聖經節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6-7)如果聖經讀者查考該經文,會發現第五節經文是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διακονία)。」至於第八節的經文裡,保羅則是說:自己要在上帝的審判中領受公義的冠冕,並且,那公義的冠冕也會賜給所有信靠且忠誠於耶穌的基督徒。而以前後文來看,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要領受公義的冠冕,前提是「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
保羅提醒提摩太「要盡你的職分(διακονία)」,而如果從哥林多後書的脈絡來看,應該就是指「要執行基督徒任務(διακονία)」。職分與任務,本是同一個字,但從教會處境來看,在論及「職分」時,多數人似乎想到的是「牧師、長老、執事(deacon)、聖歌隊、主日學校長、團契會長…」,至於「任務」則給人的印象是偏向「要做甚麼事?」或「工作內容?」當然,無論是職分或任務為何,原則上都是互相對應,比方說,保羅的職分是使徒,其任務是要建立教會與教導聖經的真理,因此,如果是與其任務不相關的問題,不一定要照保羅的說法。
比方說,保羅曾經提醒提摩太,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極可能地,保羅想以自己的經驗幫助提摩太舒緩身體上的問題,但,保羅並不是醫生,因此,聖經讀者若是胃口不清,建議應該要先去診所掛號。事實上,從聖經的資料顯出,保羅的本業是以製造帳篷,因此,如果當年的基督徒有製造帳篷相關的問題,或許還可以請教保羅,不過,眾所皆知地,保羅最擅長的應該是以耶穌基督所闡明的真理解釋舊約聖經,因此,與其按照保羅的偏方探討喝酒對身體的幫助,不如將這樣的問題向我們身邊的醫生請教。
從保羅的專業來看,聖經讀者應該要注意的是,他在提出「基督的信」與「新約的執事」以後,先是提醒讀者「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林後4:1b)。為何保羅提醒基督徒領受職分以後不要喪膽?極可能地,伴隨職分而來的可能是令人喪膽的挑戰。而那不簡單的挑戰,從保羅接續所說的來看,可能是「不行詭詐,不謬講 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的困難(林後4:2b),畢竟,從哥林多教會當年的處境來看,要在那受希臘羅馬主流文化影響的社會裡生存,基督徒可能要面對「按照真理而行」的挑戰,亦即,當時的主流社會對耶穌基督所宣揚的真理是有敵對性的,因此,要做基督的舉薦信以及新約的執事其實是相當困難的。
保羅當然也知道那樣的困難,因此,他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林後4:4)言下之意,保羅提醒:執行基督徒的職分時,那為耶穌基督做見證的任務會受到不信者的挑戰,或者說,不信者不願意被耶穌真理的光照,因為他們不相信「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更進一步來說,如果以當時哥林多教會可能受到偤太律法主義的擾亂,則保羅儼然是要糾正「誤以為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新約要被舊約挾制」的觀點。換句話說,保羅可能是要提醒聖經讀者:執行為基督作見證的任務,是要以對耶穌的信靠作為理解與實踐舊約的基礎,在言行上活出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福音,讓更多人認識與信靠耶穌基督!
為何台灣還有許多尚未信靠耶穌的人?
保羅勉勵哥林多教會的兄姊要做基督的舉薦信,在當時,可能是要對付某些偤太律法主義的觀點,即,保羅提醒基督徒要以信仰耶穌的生命樣式證明他所傳的基督真理,卻不是以當時的社會裡習慣使用的舉薦信證明其學說論證。對於保羅的說法,可想而知地,已然糾正「那些誤以為基督真理必須受舊約律法挾制的觀點」,即讓基督徒明白「基督教是以耶穌道成肉身所顯明的上帝國真理詮釋舊約律法」,而除了對律法主義者的誤解提出糾正,當基督徒為基督真理做見證時,應該也會同時讓未信者認識上帝國福音,並因此得到福音所帶來的平安喜樂。然而,從當年的哥林多或現代的台灣社會來看,因為上帝國福音而得福的人卻不是多數,這,讓人不禁質疑「是不是基督徒沒有為基督真理做見證?」
如果基督徒都做新約的執事、都為基督的舉薦信、都盡心力在基督徒的職分,則當年的哥林多或現代的台灣應該是不會有那麼多的未信者。縮小範圍來說,既然我們身邊有許多的非基督徒,則極可能地,我們並沒有盡心力在基督徒的職分上。若是如此,我們可能就會想:為什麼保羅在當年已經提出「要做基督的舉薦信」「要做新約的執事」,如今,我們身邊卻還是有許多人無法得到基督真理所帶來的福分?是不是我們其實沒有活出基督徒應該有的樣式?或者,我們還是如同當年的律法主義者,誤以為基督的真理是被挾制於舊約律法中,於是,讓我們身邊的未信者對基督教信仰望之卻步?
從保羅的經驗看來,他原本也是一位律法主義者,甚至,為了要以舊約律法作為標準,他還曾經迫害許多基督徒,直到他與耶穌對遇,才明白耶穌所傳的上帝國福音才是真理的全部。從保羅原本對偤太律法的推崇行為來看,其實,舊約律法並非不是真理,而是其中有許多被人誤解之處,因此,耶穌成全律法,讓舊約加上新約而成為可以使人得福的真理。論及耶穌所宣揚的真理,可以使人得自由,也可以使人在自由中享受耶穌所賞賜的平安。畢竟,舊約律法只是使人知罪,但在知罪以後,人還是要面對受造者對罪的無能為力,因此,耶穌以自己做為贖罪祭,才能讓因信稱義的基督徒享受平安。
照上文所述的邏輯,基督徒所展現的平安喜樂應該會讓身邊的人稱羨,而身邊的人若是稱羨基督徒所享有的平安喜樂,就也應該會想要認識與信靠我們所分享的上帝國福音。問題是,單從台灣社會的現況看來,我們身邊的基督徒並沒有明顯的增加,這,讓人不禁想問:是不是我們並沒有靠著基督真理而活出平安喜樂的生命?或者說,我們是不是對「為基督做舉薦信」「做新約的執事」或「基督徒的職分」有所誤解?即,誤以為我們應該要有很體面的外表、很合乎世人期待的成就…才算是有見證,卻因此反而造成未信者對成為基督徒有所顧慮。
其實,保羅提醒「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4:5)以此來看,為基督做舉薦信並不是要我們彰顯自己的好,而是要讓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見證上帝的大能,讓我們即便還有許多缺點,卻是已經可以在基督徒的職分上盡心力,因為,我們要向世人展現的不是自己的道德善行、不是自己的功成名就、不是自己的美好外表…, 而是自己對罪的無能為力卻能因為信靠耶穌而享受真正的平安。當然,多數基督徒都知道:要為主做見證,不是如世人強調自己的成功,而是要分享面對失敗的經驗,即在軟弱中倚靠主而不被困境打倒的經驗;不過,雖說如此,但還是有不少基督徒是以自己的成就來為主做見證,而令人不解的是,如此偏向功利主義、功德論或律法主義的問題,為何還是繼續存在於現代基督教會?
省思
省思之前,先說一個故事:話說,有一位年輕人,為了求智慧而四處向人求教。有一天,他遇到一位樵夫,得知「山上有位得道的智者」,就定下決心去深山裡尋找那人。在難走的山路裡,他遇見了好幾個人,但,談話之後,年輕人認為他們都不是那位智者。走了幾天,年輕人失望地要回家,回程的路上,他遇見一位老人。老人一見到年輕人,就拿出一個破碗向他要水喝。於是,年輕人從隨身水袋裡倒出一些水給老人。可是,因為老人的碗是破的,水一下子就流光了。年輕人生氣地說:「你拿個破碗怎能裝水?」老人對年輕人說:「你到處請教人,內心卻先判斷別人的話是否合你的意」「不能接納不合你意的說法,已經在你的心中造成了漏洞。」
心裡若是以舊約律法為成見,就無法接納新約的成全。以此來看,保羅雖然提醒基督徒要做新約的執事,但若是基督徒仍然堅持要受律法主義的挾制,就難以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對此,從現代處境來說,如果基督徒與世人一樣,都是以成功的結果作為信仰上的證明,則或許那是以功德論作為標準,或者說,仍然是以外表作判斷的律法主義。而如果基督徒仍然是以律法主義或功德論作為判斷標準,則不就如同是拿個破碗要盛接上帝國福音,只是得到合自己心意的道理,卻無法留住那可以使人得享平安的真理?
保羅勉勵人要做基督的舉薦信,不強調自己對舊約律法的遵循,而是要傳揚基督是主。對於保羅來說,他要成為新約的執事,大概是比一般基督徒接受新約更加困難,畢竟,保羅曾經是舊約律法的專家,要他放棄先前對舊約的理解,以新約的角度重新詮釋舊約,必然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反觀生活在現代台灣社會的基督徒,多數的我們並非舊約律法的專家,因此,相較於保羅,應該是更容易地可以為主做舉薦信。既然我們沒有律法主義的包袱,又何必受功利主義或功德論影響而想以世人所稱羨的成功為主做見證?顯然地,基督徒的職分不是按照律法主義者的標準,因此,懇求上帝幫助,讓我們做新約的執事,因為耶穌所闡明的真理而享受平安,並且以此見證上帝國福音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