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孫的力
士師記16:15-30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主日是三民教會設教七十三週年記念主日,首先回顧本會簡史:三民原是「三塊厝」舊部落,民情迷信濃厚,寺廟林立。1946年…本地信徒因附近無禮拜堂聚會,只得前往鹽埕、前金等教會禮拜…1951年高雄中會准鹽埕教會開設三民支會…。1952年得周瑞長老奉獻三德西街60號土地…興建新堂…。1954年二月18日中會准予升格為堂會…。1971年因信徒人數增加,原禮拜堂已無法容納,遂於八月開工擴建聖殿,1973年二月11日舉行新禮拜堂獻堂,亦即現今之聖殿。
依照信仰前輩所留下的記錄,在78年前,三民教會設立的緣由包括「本地信徒因附近無禮拜堂聚會,只得前往鹽埕、前金等教會禮拜…」。對於從此地到鹽埕與前金教會做禮拜的路線,以Google地圖測量可以發現:當年的本地信徒要步行到鹽埕教會或前金教會至少都要超過半小時,而試想,在交通不便的當年,如果在此地有禮拜堂可以讓人聚集並敬拜上帝,對於居住於三塊厝的基督徒確實是一件令人歡喜的事。
當然,三民教會設立於此地之後,不僅讓本地信徒可以就近聚會,同時也造福許多外地遷移至此的基督徒。尤其,在1970年代,高雄市的工業與經濟快速發展,而因為就業機會較多,不少原本在鄉村務農的青年人紛紛到這個都市打拼。而從亞伯拉罕與其孫雅各的經驗看來,在離鄉背井時能夠繼續敬拜上帝,可以說是對信靠上帝的人提供非常重要的支持力量,畢竟,對於年輕的基督徒而言,都市裡的生活充滿著誘惑與壓力,因此,很容易讓人不經意地就隨著拜偶像的人離開上帝。
從外出打拼的異鄉遊子之角度來看,位於高雄火車站附近的三民教會,可以說是上帝預先為離開家鄉的基督徒所安排的家園,因為,原本在故鄉已經信主的年輕人,可以在此地繼續領受上帝的真理,也享受主內兄姐互相扶持的溫暖。當然,當年離鄉背井來到此地的兄姐們不僅是享受上帝的恩典,也同時分享耶穌基督的福音,因此,在此地也有不少未信者受到感動而認識上帝的美好。於是,在「敬愛上帝與彼此相愛」的見證中,上帝讓三民教會如同一位有力的勇士,不僅是教勢強盛,還因為空間的需要而在1973年完成擴建禮拜堂的大事。
然而,52年以後,曾經在三民教會為主盡心力做工的兄姐逐漸年老,當年如勇士一般輕鬆搬動重物的弟兄們,如今有不少已經逐漸消瘦,而曾經在廚房裡揮汗烹煮愛餐的姐妹們,也逐漸不良於行。可以說,過去曾熱心為主服事的兄姐們,雖然為主做忠心僕人與女婢的心志不變,但若是要繼續擔當從前的職分,顯然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當然,對於堅持愛主愛人的兄姐們,觀察人之內心的上帝依然記念;不過,從接續教會服事的下一代來看,或許,在台灣「出生不如死亡」的人口結構中,聖經讀者可以透過「參孫的力」省思「如何重新得力?」
參孫為什麼有力?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師記13:3-5)顯然地,參孫之所以能夠成為大力士,不是因為常年在健身房鍛鍊,也不是自己謹慎、滴酒不沾、拒絕一切不潔之物,畢竟,那些是上帝吩咐她的母親所為,至於參孫本身,純粹是因為上帝在他還沒存在於母腹「之前」預先揀選他並賞賜他力量,為的是要讓他為以色列人帶來公義、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壓迫。
一般來說,英雄故事多半會提到「英雄被賦予天命」的情節;不過,從參孫的個案看來,上帝是在「還沒有參孫之前」任命他做以色列的士師。因為,按照聖經的記載,參孫的母親原本是無法懷孕,因此,參孫可以出現在母腹裡,全然是為了要執行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計劃。從如此的角度來看,參孫得到力量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有沒有做拿細耳人,也不是他有沒有喝清酒濃酒,也不是他有沒有吃不潔之物,更不是因為他沒有被剃頭髮。雖然,上述那些都是上帝吩咐參孫的父母要讓他遵守的規矩;不過,如果從參孫長大以後的行徑看來,他並沒有因為違反規矩而失去力量。
以參孫想娶非利士人的女兒為妻之事件來看,在獅子的屍體裡取用蜂蜜的行為(士師記14:9),顯然已經算是吃了不潔之物;不過,在該事件中,參孫並沒有失去上帝所賞賜的力量,反而,他在該事件中開始與非利士人交惡,也開始用他的力量殺了三十個人(士師記14:19)。雖然,拿細耳人的條例中並沒有提到「不可殺人」(民數記6:1-21),但參孫與亭拿的非利士人打賭,導致遠在亞實基倫的三十位非利士人無端被殺,無論是以現代社會的觀點或當年已經頒佈的十誡來看,參孫在違反拿細耳人的條例以後,又變本加厲地違背十誡的律法。
參孫本身可能也知道自己違反「不可殺人」的律法,因此,他藉著三百隻狐狸放火燒非利士人的居所之時,對自己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士師記15:3)而在該事件以後,非利士人要求偤大族人交出參孫,那時,同為上帝選民的偤大族人不僅沒有呼求上帝幫助,反而動員三千人將但族士師綁起來交給非利士人,於是,參孫藉此機會殺死那一千位想要殺他的非利士人,而參孫的事蹟看到此,似乎讓讀者以為他已經完成上帝交代的士師任務,因此,聖經在此記載: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師記15:12-20)。
不過,參孫的事蹟還有下文,即,在以色列人因為墮落到最低點而不向上帝哭求之際,上帝讓參孫經驗失去力量的苦境。從聖經接續的描述看來,無法對抗參孫的非利士人開始想方設法要除掉參孫,於是,他們收買大利拉,並且在幾番操作以後,終於讓參孫對大利拉(Tai-li-lah)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士師記16:17)當然,從聖經記載看來,「力量關鍵在於頭髮」也可能是參孫自己的想法,因為他從來沒有剃過頭髮,難以證明那是得著力量的關鍵。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出賣了自己與上帝之間的祕密以後,上帝就不再繼續給予他力量。
參孫如何重新得力?
從當時的景況來看,參孫睡著以後被人剃除頭髮,那時,參孫已經失去力氣;但,當非利士人來到之時,聖經記載: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師記16:20)顯然地,參孫全然沒有意識到上帝的力量已經離開他,因此,可以合理猜測,參孫在那時已經沒有「對上帝同在的敏感度」。換句話說,參孫誤以為「只要自己仍然掌握拿細耳人的身份,就可以繼續使用上帝所賞賜的力量」,卻不知自己在吃了不潔之物時已經違反拿細耳人的條例,因此,上帝仍然讓他保有力量,只是要執行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計劃。
事實上,也有不少聖經讀者疑問:「在被關監期間,難道參孫一直是光頭嗎?」「在那段日子裡,如果他的頭髮已經長出來,為什麼不逃獄?」,因為聖經裡面沒有記載參孫在被關監時的髮量,有人就合理猜測:參孫重新得力是因為他在臨死前對上帝的祈禱(士師記16:28)。如果以此觀點來看,上帝離開參孫是因為此人與以色列人都陷入墮落的谷底,甚至,以色列人為了避免被非利士人壓迫,竟然將上帝派來保護他們的士師綑綁並送交到敵人手中。可以說,當參孫擔任士師秉政時期,不再向上帝哭求幫助的以色列人已經與上帝失去關係,等於是在逐漸墮落的惡行循環中跌至谷底。
而以此來看,上帝使用參孫作為以色列人的士師,不僅是要讓此人對抗非利士人,更是要讓逐漸墮落的谷底出現反轉的契機,即,讓身為士師者不再以勇猛的英雄姿態為上帝的選民帶來公義,卻是要以悲劇英雄的謙卑模樣展現「向上帝懺悔並與上帝恢復關係」的模範。論及參孫對上帝的懺悔,可能又讓讀者想起他在屠殺一千位非利士人之前「自以為無罪」的說詞,即,他以三百隻狐狸燒燬非利士人的村莊之後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士師記15:3)似乎是代表他當時會「合理化」自己的「任意而行」。
顯然地,當參孫合理化自己的任意而行之後,他就會更變本加厲地任意而行,而考量整卷士師記的結語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21:25)可能,當年的以色列族群裡,參孫並不是唯一會為自己的惡行提出合理化解釋的特例。對此,單是以三千位偤大族人要為非利士人綑綁參孫一事為例,已然可以發現:逐漸墮落的以色列人內心已經沒有公義可言,他們為了要在非利士人面前自保,可以理直氣壯地出賣同為上帝選民的但族士師。
為了自私的利益,那三千名偤大族人出賣同為上帝選民的參孫,而如果考量他們聚集三千人的用意,可以合理推測,他們必然是知道「參孫是上帝選派的大能勇士」,否則,他們不用動員如此多的人辦理此事。令人不齒的是,他們在參孫面前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士師記15:11b)如此的說法,讓人不禁疑惑問道:「難道非利士人欺壓以色列人是應該的?」「難道拜偶像的人因為利益而壓迫上帝的選民是可以被合理化的嗎?」
從當時的景況看來,「各人任意而行」大概已經是墮落模式的谷底,因此,那群上帝選民可能是對「向上帝懺悔」的行動相當陌生。畢竟,當人逐漸墮落到谷底,又能夠為自己的惡行提出合理化的解釋,極可能地,就可以透過「自以為義」而將自己塑造成「正義的化身」,甚至可以用「攻擊別人、提升自己」的方式將自己塑造成某些人膜拜的偶像。所幸,參孫的例子讓基督徒明白:向上帝懺悔,才是被上帝使用的英雄!並且,在懺悔中與上帝恢復關係,才能重新得到上帝賞賜的力量!
結語
按照教會節期來看,本主日是大齋節第三主日,論及大齋節期,是要在耶穌受難與復活之前做預備,因此,教會傳統上會鼓勵信徒在這段時間自我反省並向上帝懺悔。說到向上帝懺悔,其實,對於認識與信靠上帝的基督徒也算是將勞苦重擔交託給主,畢竟,如果明知道自己有得罪上帝的心思意念或行為舉止,卻硬是不肯向主認罪,多半就讓自己被罪綑綁而受苦。然而,因為確信「慈愛憐憫的主早已經應許赦免」的恩典,就會讓我們勇敢誠心懺悔而領受主赦免後的自由。
對於基督徒個人的信仰生活來說,因信而向上帝懺悔會幫助我們脫離罪惡的綑綁,因此,反而是讓我們得享更美好的生命。而對教會來說,當基督徒群體一起向上帝懺悔,其實,危害教會的惡被去除以後,不就會讓基督的身體更加健康有活力?比方說,如果有一些負面話語存在於教會群體裡,像是黏稠的污泥附著於手的關節,就可能會阻礙教會整體的行動力。反之,如果教會肢體同心向上帝懺悔,表達不願意受到罪惡的綑綁之心意,則上帝應許的赦免與幫助,將會讓上帝揀選的勇士們重新得力。
三民教會奉主的名設立於三塊厝已經73年,回顧當初在此地建造禮拜堂之用意,乃是要讓此地的住民可以做禮拜。如今,當年建造的禮拜堂與其中的硬體設備都越來越舊,對主盡忠服事的兄姐也越來越老,雖然,我們並沒有如當年的以色列人「任意而行」,但,在逐漸失去力量的處境裡,或許也可以從參孫的經驗學習,即,明白「上帝賞賜力量,不是在於看得見的頭髮或拿細耳人的規矩,而是在於信主之人與上帝的關係」。參孫在向上帝懺悔求助以後,上帝讓他重新得力並且成就上帝對他的召命,以此來看,在設教週年的今天,我們也可以一起向上帝懺悔,懇求上帝讓我們重新得力、為主做工。
論及向上帝懺悔,詩篇51篇算是大衛在犯錯後所留下的一個蒙上帝赦免的典範,因此,從士師參孫的經驗學習到懺悔的重要以後,我們要參考大衛的懺悔詩、一起誠心在上帝面前祈禱,說:神啊,你是拯救我們的 神;求你救我們脫離一切不合你心意的罪!我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主啊,求你使我們嘴唇張開,我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4-17)